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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赤祺定增1号基金基金合同变更通知

关于赤祺定增1号基金基金合同变更通知
 
投资人:
 
上海赤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管理的赤祺定增1号基金(以下简称“该基金”)自成立以来,一直坚持规范运作,稳健运营。现根据投资业务需要,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,我公司决定新增一名该基金的投资经理,并对《赤祺定增1号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变更。
 
《赤祺定增1号基金基金合同》条款具体变更如下:
 
十、基金的投资
 
原条款:
 
(一)投资经理: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。
 
本基金的投资经理:陶祺先生。
 
陶祺先生先后在海南歉益金泰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,现任上海赤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位。陶祺先生具备良好的经济理论基础,和扎实的证券研究经验和投资管理经验,管理业绩持续表现良好。
 
现条款:
 
(一)投资经理:本基金的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。
 
本基金的投资经理: 陶祺先生、陈楷洲先生
 
陶祺先生先后在海南歉益金泰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,现任上海赤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位。陶祺先生具备良好的经济理论基础,和扎实的证券研究经验和投资管理经验,管理业绩持续表现良好。
 
陈楷洲先生,先后在湘财证券等公司工作,现任赤祺资产公司基金经理职位。陈楷洲先生具备良好的经济理论基础,和扎实的证券研究经验和投资管理经验,管理业绩持续表现良好。
 
投资经理变更日暨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19年10月28日
 
特此告知。
 
上海赤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 
2019年10月 28日